AI 数智拔尖班学生的动态调整(流动)仅在本科阶段一至二年级每学年末实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 AI 数智拔尖班:
(1)入校以来因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3.2 的;
(3)课程成绩(不含通识任选课程)有不及格的;
(4)专业课总成绩排名后20%且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3.75 的;
对有上述情形的学生,若在创新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提出改进计划,经学院严格考核,可保留其在础滨数智拔尖班学习资格。
经考核不合格,从拔尖班退出的学生,根据《九一糖心天美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建议申请转回到信息学院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专业,并按照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达标方可取得毕业资格。在拔尖班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可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对应课程进行学分互认。
2.如有空缺名额,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入础滨数智拔尖班:
(1)身心健康;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3)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骋笔础)≥3.75;
(4)课程成绩无不合格者;
(5)专业兴趣浓厚,有良好的学术创新潜质。
(6)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或有专业特长、创新成果和科研潜力突出(如主持1项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排名第一)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获发明专利者(排名第一))。
符合上述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通过学院考核,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补足空缺名额。